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新冠肺炎)疫情,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衛授疾字第 1090100030 號公告,新增「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二、有關本公司海外旅遊綜合保險承保要件及理賠說明請詳下表。
險種 |
承保要件 |
賠付說明 |
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 |
於保險期間內在海外停留期間發生突發疾病需於海外當地登記合格的醫療機構接受住院、急診或門診,並經醫師診療。 |
於海外發生並在當地就醫可以申請理賠。 |
額外住宿費用 |
於保險期間內在中華民國境外,因檢疫之規定致原訂行程延誤。 |
若是檢疫未通過而滯留海外可申請理賠。 |
旅程縮短取消費用 |
保期開始前七日或保期內發生因出發地或前往旅遊地區突然發生法定傳染病(旅遊地經相關主管機關宣布為疫區)等。 |
因故無法全額退費之旅費、住宿、交通費差額。 |
三、疫情期間,泰安產險溫馨提醒您防疫措施
1、 減少出入人潮壅擠的公共場所,外出請配戴外科口罩。
2、 勤用肥皂洗手。
3、 避免接觸野生動物與禽類。
4、 非必要避免出國。
四、保戶如有相關保險內容需諮詢或協助,請洽24小時免付費服務專線 0800-012-080。